台灣建築光電新制上路:

BIPV發電玻璃如何進入建築設計?

撰稿|安格士玻璃編輯團隊

2026.06.06

SUP_001|台灣建築光電新制上路:BIPV發電玻璃如何進入建築設計?

01|從能源設備走進建築法規,光電開始成為設計前提

依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》第 12 條之 1,以及內政部與經濟部制定的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》,達一定規模的新建、增建與改建建築,須依規定設置一定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。

現行制度以 1,000 平方公尺作為重要門檻。新建建築物建築面積達 1,000 平方公尺以上、增建增加面積達 1,000 平方公尺以上,或改建時變更屋頂面積達 1,000 平方公尺以上,均納入規範;裝置容量以每 20 平方公尺設置 1 kW 計算。因此,一棟建築面積 1,000 平方公尺的新建案,其最低設置容量即為 50 kW。G-3 類與 H 類建築物的施行日期則由主管機關另行公告。

制度帶來的變化,會逐步反映在設計程序中。當光電容量與建築面積連動,日照條件、屋頂可用面積、機電配置、結構承載、維修動線與電力介面,都需要更早被納入評估。內政部亦將建築光電列入近零碳建築政策推動項目,並預估新制每年可增加約 66 萬 kW 太陽光電裝置容量。

02|1,000 平方公尺之後,設計圖上多了一個新的條件

新制施行後,符合條件的案件在申請建造執照時,就需要檢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圖說;若屬受光條件不足,或符合減少、免除設置條件,也需要提出相應文件。完工申請使用執照時,亦須檢附相關設備許可或備案文件。

這讓光電規劃正式提前到建築設計與審查階段。屋頂能夠配置多少模組、日照方向是否合適、女兒牆與機電設備是否形成遮蔽、未來維護人員如何進出、設備重量如何與結構配合,以及發電系統如何接入建築電力,都可能在前期設計時同步檢討。

法規對維護條件也提出明確要求。太陽光電設備所在場所,需要依相關職業安全衛生規定設置維護所需的樓梯、通道與欄杆等永久性設施;模組本身亦須符合相關機械負載要求。為降低設備對建築量體計算的影響,內政部也另訂屋頂設施設置與面積檢討原則。

BIPV 建築立面水平遮陽案例
BIPV 可結合遮陽與立面構件,讓能源需求更早進入建築設計。

03|當屋頂面積有限,光電開始進入立面與建築構件

屋頂型太陽光電仍是目前最直接、成熟的配置方式。屋頂通常具有較好的日照條件,也便於集中設置設備。然而實際建築的屋頂往往同時配置水箱、空調主機、排煙設備、樓梯間、機房、管線、消防空間與維修通道,可供光電使用的面積並不一定充足。

當建築規模增加,法規要求的光電容量也同步提升,設計端就需要在有效受光面積、設備空間與使用需求之間取得平衡。立面、帷幕、採光頂、雨遮、遮陽構件等位置,因此開始成為建築光電的重要延伸方向。

目前建築產業常以 BAPV 與 BIPV 區分不同的整合程度。BAPV(Building-Applied Photovoltaics)主要指在既有建築表面附加太陽光電設備,例如常見的屋頂支架型模組;BIPV(Building-Integrated Photovoltaics)則將光電單元進一步整合至建築構件,可應用於立面、帷幕、玻璃、採光頂、遮陽與其他建築介面。

兩種方式帶來的設計條件並不相同。當光電集中於屋頂設備區域時,主要工作多落在發電效率、模組配置、固定方式、結構承載與維護空間;當光電進入立面或玻璃後,設計團隊還需要同步處理透光率、遮蔽性、室內採光、熱性能、色彩、尺寸、立面分割、結構安全與施工方式。

一片設置在立面的光電玻璃,除了接受日照並產生電力,也可能同時參與採光、遮陽、室內外分隔與建築外觀。對設計端而言,評估標準也會從單一發電效率,延伸到建築性能與空間品質。

BIPV 採光天窗案例
當光電進入採光頂與玻璃構件,透光、遮陽、發電與結構條件需要同步評估。

這也是新制之後最值得持續觀察的發展。當再生能源容量逐漸成為大型建築的基本條件,建築師需要更早理解光電系統的配置限制,光電與材料端也需要回應尺寸、耐候、結構、外觀與長期維護等建築要求。能源性能、建築性能與設計表現,將更頻繁地在同一套方案中被討論。

04|光電進入材料整合,也重新打開建築設計的可能

台灣建築光電新制上路後,政策先建立最低容量要求,後續的設計方式仍會依基地、座向、建築量體、使用型態與專案條件而有所不同。部分案件會以屋頂光電完成主要配置,部分建築則可能進一步評估立面、玻璃、採光頂或其他構件的發電可能。

安格士目前持續布局 BIPV 發電玻璃、透明型太陽能玻璃及相關建築整合應用,並結合既有的藝術玻璃、功能玻璃與結構系統經驗,協助建築師與設計團隊評估不同介面上的材料與設計可能。服務範圍涵蓋產品選擇、玻璃規格、設計協作與建築應用整合,讓光電材料能在專案前期就與建築需求同步討論。

隨著建築逐步加入能源生產的角色,光電材料也開始走進設計端。未來的建築會需要更多同時理解能源、材料與空間語彙的整合方案,而這也將成為下一階段建築材料發展的重要方向。

參考資料

內政部國土管理署。(2025年12月19日)。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。https://www.nlma.gov.tw/ch/legislation/regsearch/7260

內政部建築研究所。(2026年4月9日)。內政部展現近零碳建築推動實績:光電新制、能效提升與碳權機制三軸並進。內政部。https://www.moi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2&s=337788

內政部。(2026年7月31日)。修正「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設備標準」第9條。https://www.moi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145&s=339928&sms=9082

常見問題
FAQ
BIPV 發電玻璃與一般屋頂型太陽能板有什麼差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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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屋頂型太陽能板通常以附加設備方式安裝於屋頂,核心目標是取得較高的發電效率;BIPV(Building-Integrated Photovoltaics)則把光電模組直接整合進建築立面、帷幕牆、採光頂、遮陽或玻璃構件,使同一個建築構件同時具備發電、採光、遮陽、圍護與外觀設計等功能。因此 BIPV 在設計時除了發電量,也需要同步考量透光率、玻璃組成、結構承載、風壓、防水排水、熱性能、線路配置、維修方式與整體立面比例。

建築設計在什麼階段適合開始評估 BIPV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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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議在建築量體、立面分割與機電配置尚未定案的前期設計階段就開始評估。此時可以同步確認基地日照條件、可用受光面積、模組尺寸、透光需求、帷幕分割、固定系統、線路路徑、防水排水與維修動線,也較容易把光電模組整合進建築造型。若到施工圖或採購階段才加入 BIPV,往往會受到既有結構、立面尺寸與機電路徑限制,設計彈性會明顯降低。

BIPV 發電玻璃可以客製透明度、尺寸與外觀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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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依光電技術與專案條件評估透光比例、電池排列、玻璃尺寸、顏色與外觀表現。設計上常透過調整電池間距、模組配置或玻璃組成,在採光、視野、遮陽與發電效率之間取得平衡。透明度與發電效率通常彼此牽動,而大型尺寸、特殊造型或高透光需求也可能影響模組製程、玻璃加工、結構安全與測試條件。